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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構344條例

必須全面檢討修例

E. 管委會的運作

8.

必須取消"附表6"上的影印費

必須取消附表6所指明的業主需先付影印費,方能獲得有關帳目的影印本。

理據: a) 管理委員會是業主們賦予權力選出的,管理公司也是業主們付管理費聘請的,因此業主是有權知,並查閱有關帳目及文件,為何還要另付影印費呢?! 豈不是業主請人入自已的屋,做自已的專橫管家?亦即是自已拿石頭,擲自已的腳!

b) 避免現時有些管理委員會為難業主查數,收取高昂的影印,稱之為行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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