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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構344條例

條例與你息息相關

以下是5個典型的個案,各業主是有機會步其後塵:
1. 由於屋宇署不能有效執法,確保樓宇安全,小業主的物業隨時會成為自已及下一代的負資產!"添喜大廈事件" 就是我們的警戒。
2. 由於政府沒有規管物業管理公司,小業主所交的管理費而累積的基金可以一夜化為烏有!"屋宇管理事件" 及 "嘉居樂事件" 就是我們的警戒。
3. 由於民政事務局不執行「建築物管理條例」第40A條查數監管法團管委會,以至法團管委會違法,也不能把其繩之於法,小業終日蒙受欺詐。"大坑道16號法團管委會"就是例證。
4. 政府在沒有監管法團管委會運作下而實行「強制性驗樓」,小業主隨時會遭遇與柴灣 "康翠臺的榮生官司" 類似事件,須支付一筆龐大的維修費,而且維修工程爛尾收場,隨之更須支付另一筆額外巨款 ﹣官司費!
5. 在惡法「收回土地條例」下,小業主及小商戶隨時會被迫遷清洗。灣仔區利東街(囍帖街)商戶,即使收到賠償,在附近另開鋪,因風貌、營商的氣氛已消失,生意一落千丈!而且更要再次結業!收購對於他們而言就等於殺雞取卵,他們往後的生計及培育下一代的訴求,又可向誰再追討呢?!

市建局於07年違規清拆灣仔利東街、麥哥力加街。當時該區的街坊組成"H15關注組" 向城規會提交了重建建議書 ﹣"啞鈴方案",在城規會接收了該方案,正當要與關注組商討及定斷方案的可行性,市建局竟然妄顧政府必須與街坊商議的程序,以 "保密協議" 即用不同的收購價離間街坊團結的心,便自行定下日期進行清拆!簡直是欺哄、強搶民間財產,手段卑鄙、低劣!

各位苦業主,請不要再沉默了!上述的事例實在令人感到不安,而且這些不幸的事是繼續不斷地發生,若你今天繼續容忍這不義的事,他朝你要成受的損失,甚至精神壓力是你估計不到的。

若你話你俾得起錢,又隨時可以移民離開香港,但在當下若你繼續以愛理不理的心態,這不單助長不法之徒的氣焰侵蝕這個社會,苦害另一些業主;更會被那些 "室中狼"、"米缸鼠" 在你背後嗤笑你是無知的 "水魚",或者他們會在你面前恭維你是有錢人家,很慷慨。

又或者那些不法之徒會給你少少著數,便要你投票贊成他們的做法,從而他們所得的利益是遠超你可預料的,其實他們在你背後同樣是會嗤笑你是貪少便宜的蠢才。

其實這個議題是與我們每個巿民息息相關的民生問題,若你是業主,不論住豪宅或住平民區,你便要關注上述問題;若你是租客,管理費也是成本之一,會轉嫁到租金,因此每個巿民都應該站出來維護社會的公義與法治,這樣我們的社會才有希望。 若一個社會沒有公義與法治,那麼大多數人便會被受欺壓,即使你今天仍末受到欺壓,但你的將來也是毫無保障,一旦當你遇上比你強的,你擁有的一切便顯得渺小,而且無助。

條例與你息息相關
苦業主問題之誘因
當局之職責與履行
苦業主的應對方法
條例的成立與進程
必須全面檢討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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