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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2
要自掏腰包補新樓差價 重建樓換樓 業主呻搵笨

政府計劃在市區重建局日後的項目中引入「樓換樓」賠償機制,但計算賠償金方面,仍堅守以同區7年樓齡價格的大原則。當重建新單位價值高於現金補償額,舊樓小業主要自掏腰包補回差價才能繼續在舊區生活,保留社區網絡。有舊區業主大呻「搵笨」。

市區重建策略檢討督導委員會昨發表《建立共識階段公眾意見總結及展望文件》,提出樓換樓方案,旨在為業主提供另一選擇,及為業主保留社區網絡。樓換樓安排只適用於自住業主,7年樓齡的現金補償基準原則不變。業主若選擇樓換樓,市建局會在簽紙當日計算同區 7年樓的價格,及推算重建單位落成後的價格。

若新樓價高於補償金額,業主要向市建局補回差價;重建單位價低於補償金,業主則可取回差額。市建局會將部份補償金存放在律師樓以示確認;市建局會預留重建項目部份400至 600平方呎低層單位,作樓換樓之用。重建戶屆時會以抽籤形式揀樓,不能選擇不同座向、樓層的單位。舖換舖方面,市建局發言人指「冇得做」,只能透過協助小商戶在區內另覓舖位等方法解決困難。

"SOS業主陣線"指不公平交易

78歲的郭矢賢居於深水埗汝洲街的舊唐樓,頂樓單位日久失修,落雨時天花漏水。

郭伯伯說沒錢維修,積蓄不多,每月靠1,000元生果金過活。若樓換樓要補回差價,他沒錢支付。「不如唔使補錢,畀個細啲單位我最實際」。他不願離開深水埗,因為這區「食得、唔食得嘅嘢都平」。拿了補償買舊樓他認為不方便,因搬入舊樓又要維修,數年後可能又要面臨重建。

SOS業主陣線秘書長冼立輝認為樓換樓建議是不公平交易,應參考東京六本木的重建模式,舊業主是持份者,重建後毋須補錢可重返該區居住。此外,政府現正進行樓宇狀況調查,研究重建區內30年樓齡或以上的私樓結構,初步發現1,900幢有不同程序的破舊或失修。市建局未來會以此調查結果為參考,決定重建項目優次。

市區重建「樓換樓」建議對象:住宅自住業主

建議:
- 補償金以同區7年樓齡樓價計算;並在計算補償金當日,推算新樓樓價。如新單位價格高於業主所得的現金補償額,業主要補回差價
- 新樓落成前,業主不可轉讓業權
- 業主如選擇樓換樓,市建局會將部份補償金保留在律師樓以作確認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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