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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訴銅鑼灣軒尼詩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及其妻子,控告他們出租該大廈一個舖位時,懷疑隱瞞單位是租予自己開設的公司,再轉租他人,涉嫌詐騙法團十萬零二千元,二人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租舖涉隱瞞 被告分別為慕容國輝,三十九歲,為軒尼詩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另一被告為其妻張璧君,四十四歲,二人同被控一項欺詐罪名;慕容國輝另被控一項相類控罪。
其中一項控罪,指慕容國輝於○五年十一月,涉嫌虛假地向一名已付訂金租用該大廈一個舖位的人士表示,因廉政公署調查緣故,不能將該舖位出租。另一項控罪指兩名被告於○六年三月五日至六月十二日期間,涉嫌向法團隱瞞上述舖位已經以月租三千五百元出租予樺豐有限公司。他們又涉嫌沒有向法團披露樺豐其後以月租九千五百元分租予另一人士。
廉署調查發現,兩名被告為樺豐的持有人,而張更為樺豐所屬銀行戶口的唯一獲授權簽署人。
資料來源: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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