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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1
女董事涉挪用法團資金

物業管理公司一名女董事,涉嫌詐騙黃大仙豪苑業主立案法團,私下扣起部份發放予屋苑管理員的花紅,騙取近7萬元;又涉嫌挪用港島半山羅便臣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資金400多萬元,被控欺詐及使用虛假文書共18項罪名,案件3月20日在區域法院審訊。

被告林美嬌(45歲),為港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夫為公司股東兼董事。控方指被告於04至06年間,兩度向豪苑業主立案法團表示,須向14名管理員發放03及04年的年終花紅,向法團取得款項後,於兩個年度中只分別付了6名及4名管理員花紅,扣起67,753元花紅。

已償還所有款項

被告又於99至01年間,向羅便臣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提供虛假銀行存摺影印本,瞞騙法團,挪用400多萬元,被告事後已償還所有款項。

案件編號 DCCC686/07

資料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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