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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事務委員會昨日(2008年3月6日)辯論「促進私人參與土地重新發展的建議」(其實即是逼業主變賣自己的業權給發展商),建議遭到多位議員、團體和市民的強烈反對,指政府官商勾結,偏幫地產商、大財團的利益,而剝奪小市民的私有財產和權益,有欠公道。
各界呼籲政府不要一面倒,只顧發展商的利益而犧牲小業主們的權利。80%強制收購法例,只能使富者愈富,貧者愈貧,出現更多合併收購活動,加快舊樓重建步伐的同時,增加大量的屏風樓才是香港未來的災難。有民團表示,舊區不一定要重建,而是可以更新,而且也更環保。
偏幫大財團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說:「政府說話滿口仁義道德,但就只是保障大財團的私有產權而剝奪小市民的私有產權,現在的法例就算是90%的業主收購權,小業主已經處在被動之中,將90%改80%,可以保障小業主的利益,理據何在?我覺得地產商可以侮辱他們,政府的代表(市建局)侮辱他們,是沒公道。」
梁國雄說,舊區重建的抗爭,看不到小業主貪錢,小業主只是想參與重建的發展:「香港積累了太多的財富在地產商那裡,令到整個社會受到制約,香港本來已是屏風樓見稱,還要降低標準,是否政府要偏幫地產商,建多的屏風樓?業主也不要只顧現在的利益,要想下一代的利益,我們經歷過天星碼頭、屏風樓,要搞好市區更新,限制地產商賺取暴利。成立公司維修40年樓,如果只准6層就建6層,地產商見到無利可圖,就不會大量收樓,令到環境受到污染,政府不能夠侮辱保育人士,應該向保育人士道歉,地產商有利可取就遷就他們。」
霸私人財產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梁家傑表示,建議是侵奪別人的私有財產,強制性的措施去逼別人放棄自己的私有財產,市區重建局是一個最大的公營機構,應該有社會責任,這幾年,市區重建在給小業主同區7年樓價賠償的情況下,還怨聲載道,所以,應該做完市區重建檢討之後,再看條例是否合適。
民主黨立法會議民何俊仁指政府應該保障私有權和保持平衡,為了發展而降低門檻,叫小業主遷就,不考慮小業主的利益,讓大財團去賺取暴利是不公平的。他質疑政府有否考慮這個門檻對公眾是否有利。
他說:「小業主要樓,要權利,要參與,在建造樓時,可以讓他們搬出去,負責給他們房租,等樓造好了,給他們樓,再搬回來住,讓小業主以樓換樓,發展商應該考慮這個選擇,讓法院去批,然後在重建。如果任何發展上都可以找40年樓來發展,是不是發展商買夠了,然後,金手指指哪就買哪,希望政府要公平。」
醫療界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說,香港的發展應該有一個整體的構思,並考慮到社區的特色。他又批評在檢討市區重建計劃之時,倉促的降低門檻的條例,是做一套,說一套,也令到本港的屏風樓大增,空間減少,環境受到污染。
給地產商黃金甲
民間團體"SOS業主陣線"亦有出席會議,並提出反對,SOS業主陣線召集人曾建成說:「這個條例9年前政府已經給了尚方寶劍地產商,今年再修條例就是在送一個黃金甲,我們不希望舊區重建,而是舊區更新。政府不要把城市的空間榨盡、榨乾,那不是一個小業主的利益和傷害,而是所有人的利益和傷害,建一層樓,遮住了陽光,令交通、空氣、空間沒有。發展商為何不去新界發展,為何要在市區、山頂?說到底還是官商勾結,如果真的為香港人著想,就應該舊區更新,更新多高樓就建多高樓。為了下一代,留一些空間透氣。」
沒有平衡點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質疑政策的平衡基點在哪:「90%已經是上限了,如果降低到80%、70%、甚至60%,小數服從多數,那60%的市民要民主普選,怎麼沒有?小圈子選舉出來的只會令小市民受苦。一百萬市民上街遊行也抵不上地產商的一句話,小市民生活的價值不是用錢來量度的,因為,那裡有他們珍貴的、珍惜的生活回憶和片段。」
將破壞環境
環保團體環保觸覺表示,大量的發展商在短時間內重建會導致很多的即時及長遠問題,在追求利潤最大的前題下,發展商會把每塊土地的潛力用盡,加上部份地區沒有高度限制,發展密度和樓宇高度必定驚人,基本的通風、日照及採光將受到影響,重建未能為改善社區環境帶來正面轉變。在地盤重建時,亦會可能產生污染,噪音、環境衛生及建築垃圾等問題。
另外,香港的堆填區將於未來5-10年用完,因拆卸原本唐樓而產生的建築垃圾問題,實在不容忽視。環保觸覺相信一旦法律通過,情況一定會更為惡劣,由此可見,該法例只會使地產商得益,並未能滿足廣大市民對良好城市規劃的要求。
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大角咀區大廈業主組織協會董紀燦說:「發展商在狡猾的地產經紀的協助下,更容易用威逼利誘的手段令毫無意識的弱勢市民,拱手相讓年青時辛辛苦苦工作積存的產業,令發展商在法律的庇護下可以合法強搶。一部份不願賣樓的小業主在強制法例下要搬離久住的家園。」
會議上,中西區關注組表示,區內有40年樓齡的舊樓,如果保養得宜,樓宇質素仍是很好的。關注組代表說:「從環保角度樓本無需拆卸重建,若加以適當修葺翻新,許多市民都樂於在這類樓宇居住。因此以40年樓齡為準則並不合理,降低強制拍賣門檻至80%,亦剝削此類物業業主的資產權,變相強逼小業主賣樓給發展商,恐怕變成利益輸送。」
資料來源: 大紀元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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