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位於柴灣的私人屋苑康翠臺,其業主立案法團曾因大廈維修工程貨不對辦,與承辦商榮生建築公司對簿公堂,官司自2001年一直糾纏至05年,最終最高法院裁定法團敗訴,多年的律師費連訟裁費達1100萬元。法團司庫彭太表示,官司令法團多年來的積蓄一下子花光,批評政府過去只對「無產」者提供法律支援,而忽視中產階層的需要。
批政府忽視中產需要
彭太憶述當年遇上「無良律師」,為爭取生意而向法團及業主們「拍心口」保證一定能打贏官司,不料最後敗訴,除1100萬元律師費及堂費外,還要向榮生賠償,結果花光了法團21年來共2000多萬的管理費盈餘。最近康翠臺被政府要求翻新外牆,每戶要湊多達6萬至9萬元;若非政府在該官司上「一毫子支援都無」,現在法團的財政狀便不至如此拮据,業主亦毋須負起沉重負擔。
彭太認為新建議容許律師以「不成功不收費」招徠,可讓他們多些選擇及保障。最重要還是放寬提供法援的資產審查,不應把中產自住的物業計算在內,因中產人士不可能賣了自住的單位籌錢打官司。
康翠臺於2000年,經招標由「榮生建築公司」承接一項維修冷氣排水喉及污水喉工程,工程費$800萬。在工程進中發現施工不洽當,當時法團管委會極力要向該承辦商提出訴訟,結果整項工程的費用、訴訟費及賠償費, 所有業主要付出的代價是$3,500萬。期後管委會另提出整個屋苑大維修工程費達1億5仟萬。眾業主才如夢初醒,發覺當時管委會的決定及運作不合理,操守被受到責疑,於是團結起來,花了不少時間與精力籌組新一屆的管委會並推翻那龐大維修工程費。
資料來源: 本會/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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